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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 - 出口预收货款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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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预收货款操作流程
一、企业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或实际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
初始密码为:12345678),办理出口预收的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合同登记可修改删除,提款登记仅当日可修改删除。
注:若企业首次登陆,系统显示“无此机构”时,请向外管局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情况说明(都加盖公章)
二、办理完网上提款登记3个工作日后,电子口岸系统中可收汇额度若显示为零或不足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外汇局14号柜台办理特批额度申请:
1、申请书
2、本次预收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及预收款对应的待核查账户进账水单、国际收支申报单(银行盖业务公章);
3、情况说明书(写明前12个月的预收总额、结汇总额和出口总额,新办企业请写明前12个月无此项业务)情况说明书末尾注明“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本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以上材料均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向外汇局提交申请材料后,可在1-2个工作日左右,登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电子口岸系统)中查询到申请的额度。
四、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办理预收货款注销手续。
1、有关单注销,直接在网上做注销登记,无须再来外汇局
2、无关单注销(不出口的/合同取消但没收预收款的/邮寄的),先在网上做无关单注销申请,再向外管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书(有指定格式,向外管局索取);情况说明;合同;进账单;申报单;补充协议/退汇作证/邮寄凭证。
五、单笔预收货款小于3万美元的 ,只要在网上做好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的,不论新老企业,1-2个工作日电子口岸中都会有自动全额批复,无须再到外汇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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